我是應該理解成喝完一瓶癥狀無緩解去看醫(yī)生,還是應該理解成吃足三天的藥量,也就是一次15克,一天3次,吃足9次135毫克仍然無效再考慮去醫(yī)院呢?
我猜想它的意思是喝完一瓶無效就去看醫(yī)生,但是用藥說明上為什么不干脆就這么寫,卻要含含糊糊地說什么3天。如果硬要較真,非要將三天理解為一個療程,那么豈不是買一瓶藥量還差15毫克,買兩瓶卻又要浪費105毫克的藥。如果既要吃足三天的藥量,又一點都不浪費,那就要買9瓶藥,同時供8個同樣癥狀的人吃?;蚴俏覂赡陜?nèi)患8次同樣的原因引起的咳嗽(因為保質(zhì)期為兩年)。
120毫克×9瓶=1080毫克。
(一次)15毫克×(一天)3次×(一個療程)3天=135毫克
1080毫克÷(一人一療程藥量)135毫克=8人次(8人治病或治8次病的藥量)
其實,吃了兩天,我就不咳了,而且藥甜絲絲的挺好喝。藥是好藥,可連個用量都寫不明白,中醫(yī)藥也太不嚴謹了,也難怪人家要攻擊中醫(yī)藥是偽科學了。原來每格是10毫克。一格10毫克,一次要喝15毫克,所以,每次應該喝1.5格。(蝸牛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