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公訴廳負責人說,2005年至2009年6月,全國被判決有罪的職務犯罪被告人中,判處免刑和緩刑的占69.7%,而同期檢察機關對職務犯罪案件的抗訴數(shù)卻僅占職務犯罪案件已被判決總數(shù)的2.68%?;馍鐣鹘绶从硰娏业穆殑辗缸锇讣m用緩刑、免刑偏多的難題,是檢察機關強化法律監(jiān)督,維護公平正義的一項緊迫而突出的重要任務。
職務犯罪輕刑化的問題,事實上早就存在,公眾和輿論反響強烈,也多有議論,作為反腐敗專門機關的最高檢,直到2009年5月至2010年1月,才組織開展全國檢察機關刑事審判法律監(jiān)督專項檢查活動。這樣的現(xiàn)象總給人感覺監(jiān)督不力,尤其是醒悟得姍姍來遲了。
社會上的腐敗現(xiàn)象和形勢之嚴峻,相信從官員到普通百姓,都有著切身的感受,因為腐敗幾乎已經滲透到各行各業(yè),簡直到了無孔不入、無處不在的地步,這絕百危言聳聽?;蛟S基層群眾的感受會更直接些,因為群眾往往是腐敗的直接受害者。但是,與反腐敗面臨的形勢和任務極不協(xié)調的是,腐敗分子受到“優(yōu)待”的情況也越來越突出,這與黨和政府所倡導的加大反腐敗力度,恰恰形成強烈的反差,反差得讓人難以理解,甚至瞠目結舌、匪夷所思。貪官死弄存廢的爭論剛剛落幕,雖然法律上并沒有明確取消適用死刑的規(guī)定,但客觀上被處極刑的貪官已經成為“鳳毛麟角”。至于貪官適用緩刑、提前釋放、保外就醫(yī)現(xiàn)象過多的問題,更是無庸置疑的問題了,不說也罷。凡此種種,無不損害了反腐敗的嚴肅性,更動搖著公眾對黨和政府反腐敗的決心和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