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長劉紹武在公安部工作會議上稱,“以前叫賣淫女,現(xiàn)在可以叫失足婦女。特殊人群也需要尊重?!保?2月13日四川新聞網(wǎng))
尊重賣淫女,這是對的。被判處極刑的人,行刑前游街示眾都有辱人格。但是,賣淫女特殊人群中,確有相當(dāng)?shù)亩鄶?shù),靠出賣皮肉和靈魂暴富,且屢教不改。對這樣的人群,“一失足成千古恨”高看她們了。因?yàn)椋齻兞?xí)慣于花天酒地,自豪于不勞而獲。
我們要尊重的,是那些被迫、誘騙的賣淫婦女,她們才是外力下的受害者,她們才是“一失足成千古恨”。
賣淫還應(yīng)包括男性,“失足婦女”就把性別都搞混了。
再說,“失足婦女”是個大概念。社會上的情人、通奸婦女,以及非性關(guān)系的其它輕微違法女性,都可以稱為“失足婦女”。
“失足婦女”不僅不能涵蓋男性賣淫者,還把被迫、誘騙的賣淫婦女、其它非婚失足婦女“一鍋煮”,名稱內(nèi)涵不準(zhǔn)確,形成擴(kuò)大化。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對全國泛濫成災(zāi)的賣淫嫖娼,負(fù)有管理不力的責(zé)任,企圖用這個模棱兩可的名稱為自己減責(zé),而且污辱了非賣淫婦女,把賣淫女稱為“失足婦女”的名稱當(dāng)改。(孫金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