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王菲與方舟子的科學(xué)的不講理與信仰的不講理之爭,我忽而想到這世上還有強勢的不講理與弱勢的不講理。
強勢的不講理例子不勝枚舉,也很容易理解。比如“跨省”抓記者,抓作家,抓舉報人等,比如縣委書記的強拆理論:“我們不拆你們知識分子吃什么”等;比如“我爸是李剛”,比如不公布真相卻指責群眾“不明真相”……過去強勢的不講理,借口都不用找,誰想與強勢不講理者理論理論就會“被左派”,“被現(xiàn)行反革命”,打入另冊?,F(xiàn)在封“講理”者的口,好歹要找個借口,比如“被精神病”,“被誹謗罪”,這也算是進步吧?而且,因為有了互聯(lián)網(wǎng),一旦“不講理”的事件過于惡劣,還可能引起公眾圍觀,公眾可以有限地在網(wǎng)上與強勢不講理者理論理論,雖然經(jīng)常被刪貼,但總有刪不及刪不盡的漏網(wǎng)之“理”留下。圍觀作用有限,但眾目睽睽之下,終究不能做得太過不講理;或者不講理的結(jié)果是付出的代價比較大,對強勢不講理者,多少也能起一點警醒作用。堅持不懈,令強勢不講理者有所收斂,也是有可能的。
“弱勢的不講理”破壞力沒有強勢的不講理那么大,可遇上了也夠令人煩心的。比如一個生活比較困難的人向你借錢,你不借自然是“小氣,鐵石心腸”,你借了,他不還,等你急用時你去要賬,也要被罵“小氣”。還有一大幫子愛心泛濫的拿你的錢做人情,認為你應(yīng)該大氣一些,同情弱者。最新的例子就是汪峰與旭日陽剛關(guān)于《春天里》的版權(quán)糾葛。
我想如果是位成名的腕兒未付版權(quán)費唱《春天里》,汪峰叫停,一點問題都沒有,因為那是汪峰作詞、作曲、首唱的,汪峰擁有版權(quán)的歌。汪峰想給或是不想給誰,想賣或是不想賣給誰,那是他的權(quán)利。汪峰起初是幫助過旭日陽剛的,他邀他們上自己的演唱會,授權(quán)他們上星光大道、上春晚唱《春天里》。春晚過后,汪峰不想讓旭日陽剛再無償?shù)爻摹洞禾炖铩罚鸵鹆艘魂囆鷩?。因為“旭日陽剛”有著“農(nóng)民工”歌手的標簽,明明是維權(quán),卻成了“不同情,不幫助社會底層人士”,這就是“弱勢的不講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