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重慶市政法委書記劉光磊調(diào)研紅色文化進監(jiān)所工作并召開座談會,要求廣泛深入開展以“紅色文化進監(jiān)所”為主要載體的“唱讀講傳”活動,在押人員參與紅色文化傳播活動的情況,按照程序納入考核評價體系,作為立功受獎減刑假釋的重要依據(jù)。
對于重慶開展以“唱讀講傳”為載體的紅色文化活動,自己向來持支持的態(tài)度。因為在改革開放的條件下,各種思想觀念的碰撞激蕩,多元文化的相互交融,給社會公眾的價值觀和人生觀都產(chǎn)生了影響。而人是要有點精神的,沒有了精神的人生活在社會上如行尸走肉。紅色文化所具有的強大育人功能,確實可以提振精氣神,帶給人們震撼,令人熱血沸騰,產(chǎn)生巨大的精神力量。在有著“紅色土壤”之稱的地方,重慶市頂住諸多議論的壓力,以“不要在乎”的勇氣,勇于亮出紅色文化的招牌,并且持之以恒、如火如荼地開展起來,成為獨樹一幟的精神文明建設的品牌,成為塑造社會核心價值的重要工具,展現(xiàn)了重慶市領導的眼光和魄力??梢哉f,重慶的紅色文化活動,與“打黑除惡”和“五個重慶”建設,相得益彰,令人刮目相看。
但是,“唱讀講傳”傳播紅色文化的載體,對弘揚社會主旋律會有積極的意義,其功能和作用也不能夸大,更不應視作靈丹妙藥,認為有了紅色文化的傳播,人的思想境界、道德水準就必然迅速提高。不切實際地夸大或拔高紅色文化的作用,可能會產(chǎn)生逆反心理,反而不利于紅色文化的傳播。因為于事于人,還有個因地制宜、因人制宜的問題。把在押人員參與紅色文化傳播活動的情況,作為立功受獎減刑假釋的重要依據(jù),就讓人感覺有些急功近利的味道,不免讓人擔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