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史、理工類本科提前批明起錄取
來源:東南快報 2011-07-07 編輯:唐麗萍
流程四:征求志愿投檔錄取。常規(guī)志愿錄取結(jié)束后,省高招辦及時將未完成的招生計劃或者完成原執(zhí)行計劃后又追加計劃的院校以及預科班招生計劃向社會公布,面向未被錄取的考生征求志愿。投檔時如屬已完成計劃后又追加的招生計劃,原則上考生投檔分必須高于相關(guān)高校常規(guī)志愿錄取時的最低錄取分數(shù)。征求志愿投檔比例統(tǒng)一為1∶1。 流程五:降分錄取。征求志愿錄取結(jié)束后,如仍有高校未完成招生計劃,經(jīng)福建省高招辦同意后可在相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下20分(民辦高職高專院校可在線下50分)以內(nèi),降分錄取。降分錄取時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降分,投檔比例為1∶1。 省高招辦提醒說,在每個批次投檔錄取過程中,考生一定要留意征求志愿公布時間及網(wǎng)上填報志愿時間,考生只要沒有查到自己已被錄取,都可填報征求志愿,以增加被錄取的機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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