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規(guī)定黨員醉駕將被開除黨籍
來源:金羊網 2011-09-02 編輯:唐麗萍
醉駕將被開除黨籍、公職,且終生影響入黨入伍;飆車將被罰款兩千元甚至吊銷駕照,且五年內不得重新領取!昨日,廣東省公安廳交管局宣布,經修訂后的最新版《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簡稱《條例》),將從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省公安廳交管局負責人解讀,因醉駕要追究刑責,這意味著公務員醉駕將會被開除公職,黨員還會開除黨籍。 開車競逐罰兩千吊銷駕照 《條例》中,對非法賽車、飆車、酒駕和涉牌涉證交通違法行為都明確規(guī)定從嚴處罰。交管局有關負責人表示,道路非法賽車、飆車行為,已成為當前社會熱點問題,對其的罰則屬于全新增設: 未經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組織、參與道路賽車。參與未經批準的道路賽車的,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的,處二千元罰款,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如果是組織未經批準的道路賽車的,處五萬元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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