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撫州爆炸案16名責任人被追責
來源:新華網 2011-09-15 編輯:唐麗萍
新華網江西頻道9月15日電 (記者李興文)江西省紀委15日通報說,經省紀委常委會研究并報江西省委同意,決定追究撫州市臨川區(qū)“5.26”爆炸案16名相關人員的責任,其中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0人,給予組織處理6人;給予臨川區(qū)委原副書記、原區(qū)長習東森(已免職)留黨察看兩年、行政撤職處分;給予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院長何大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撫州市人大常委會已接受何大新辭去院長職務的請求。 2011年5月26日,江西撫州市臨川區(qū)先后發(fā)生三起爆炸。案發(fā)后,江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按照省委指示,省紀委、省監(jiān)察廳成立了臨川區(qū)“5.26”爆炸案調查組,對有關責任人員的失職問題進行調查核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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