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軍火三大買家 臺灣榜上有名
來源:東南網(wǎng) 2011-10-31 編輯:黃水來
第三名:臺灣 雖然臺灣多年來沒能買到想買的武器,例如F-16C/D戰(zhàn)機、神盾級飛彈驅(qū)逐艦、柴油動力潛艦,但是2010年1月,奧巴馬依然不顧大陸的強烈反對,批準了63.92億美元的對臺軍售案,主要包括60架UH-60M黑鷹直升機、18具T700-GE-701D發(fā)動機、10枚RTM-84L Block II“魚叉”反艦飛彈、2艘“鶚級”獵雷艦等。 包括日2011年10月剛通過的F-16A/B升級案在內(nèi),奧巴馬任內(nèi),已經(jīng)出售價值超過120億美元的武器給臺灣,比小布什第一任期內(nèi)的軍售金額更多。當然,美國出售武器主要還是從政治和外交因素考慮。美國售臺武器,除有利用臺灣制衡大陸外,軍火賣到哪里,就將政治外交擴展到哪里。 臺灣購買了美國的軍火,就會長期受到美國政治與外交方面的制約,否則日后的維修、零件供應、戰(zhàn)術(shù)訓練都會受到威脅。因此,從美國對臺武器的內(nèi)容,可以看出美中臺三邊關(guān)系的互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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