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防隊員強奸案警方還要干些什么
來源:東南網 2011-11-13 編輯:黃水來
此后深圳警方陸陸續(xù)續(xù),拋出一些專業(yè)術語什么蓄謀強奸、又將監(jiān)控視頻放入互聯網等等,似乎這起惡性案件始終難于定案。但是別忘了這起案件是10月22日發(fā)生,受害者是當即報案,而且犯罪嫌疑人也是被當場捉拿,對這樣一起私闖民宅打砸、并對婦女實施暴力強奸的惡性案件,為什么要在10多天后,經媒體曝光才有所行動? 今日中青報報道:震驚全國的深圳寶安西鄉(xiāng)街道聯防隊員強奸犯罪案,寶安警方今日晚間發(fā)布了最新進展——涉案犯罪嫌疑人楊某利因涉嫌強奸罪被寶安區(qū)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 就是如此,筆者還有兩點質疑,一如果說深圳警方對強奸行為的認定曖昧、猶豫,那么犯罪嫌疑人闖民宅打砸的事實應該青春明白,為什么這起案件僅以涉嫌強奸批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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