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屏樓倒倒事件3名責任人被判刑
來源:新華社 2011-11-17 編輯:黃水來
新華社珠海11月17日電(記者魏蒙)2011年3月21日凌晨4時許,廣東省珠海市南屏鎮(zhèn)一棟占地約250平方米的六層半樓房倒塌,周邊的房屋、物品被壓毀,直接經濟損失約200萬元。一夜之間,“樓倒倒”開始在網絡上瘋傳。近日,這一事件的3名責任人——建樓者、打樁者和地塊出售者被當地法院一審分別以合同詐騙罪或重大責任事故罪判刑。 珠海市香洲區(qū)法院審理查明,珠海市建設工程質量監(jiān)督檢測站認定,該樓倒塌的直接原因是樁基承載力不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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