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董事長因輸油管爆炸被處分
來源:新華網 2011-11-24 編輯:林洪熙
新華網北京11月24日電近日,國務院對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在遼寧省大連市的所屬企業(yè)發(fā)生的“716”輸油管道爆炸火災等4起事故的調查處理報告作出批復,認定這4起事故均為責任事故。其中,大連中石油國際儲運有限公司2010年“716”輸油管道爆炸火災事故是一起特別重大責任事故。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對4起事故涉及的64名事故責任人分別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4名涉嫌犯罪的責任人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010年7月16日,位于遼寧省大連市保稅區(qū)的大連中石油國際儲運有限公司原油庫輸油管道發(fā)生爆炸,引發(fā)大火并造成大量原油泄漏,導致部分原油、管道和設備燒損,另有部分泄漏原油流入附近海域造成污染。事故造成作業(yè)人員1人輕傷、1人失蹤;在滅火過程中,消防戰(zhàn)士1人犧牲、1人重傷。據統計,事故造成的直接財產損失為22330.19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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