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俊受賄獲刑5年半 足球反腐案輕判
來源:21世紀經(jīng)濟報道 2012-02-17 編輯:陳瑋
歷時逾兩年的足球反腐案終于迎來“宣判季”。 就像10年前“金哨”龔建平成為足球反腐主角一樣,2月16日,陸俊、黃俊杰等4名裁判也率先站上了遼寧省丹東市中院的宣判席。 最終,黃俊杰、陸俊、萬大雪、周偉新4人分別被判4年至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呂鋒等5人被判6年6個月以下的有期徒刑,其中3人適用緩刑,1人免于刑事處罰。廣州市眾一體育發(fā)展有限公司被判300萬元罰金。 按照計劃,遼寧省鐵嶺市中院將于2月18日對原足球運動管理中心副主任楊一民、官員張建強在內(nèi)的39人進行公開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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