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新食用鹽碘含量標準開始實施
來源:北京日報 2012-03-16 編輯:唐麗萍
北京市衛(wèi)生局日前邀請市發(fā)展改革委、市教委、市商務委、市財政局、市工商局、市質監(jiān)局等部門,共同研究本市實施食用鹽碘含量標準。根據本市重點人群碘營養(yǎng)狀況調查結果和專家意見,本市確定選用25毫克/千克這一標準,也就是每一公斤鹽平均含碘25毫克,上下浮動范圍不超過18毫克到33毫克。 監(jiān)測與專項調查數據顯示,我國居民每日攝入的碘主要來自碘鹽。如果停止食鹽加碘,讓居民食用不加碘食鹽,將會導致人群碘營養(yǎng)不足的嚴重后果,特別是胎兒和嬰幼兒將最先受到危害,將損傷腦發(fā)育而影響我國人口素質。因此除了繼續(xù)提供碘鹽外,本市將為孕婦提供碘含量均數為30毫克/千克的孕婦專用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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