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專生實習摔成腰椎骨折獲賠16萬
來源:福州日報 2012-03-17 編輯:唐麗萍
中專生小李在讀期間在長樂一家豆業(yè)公司實習,不慎發(fā)生事故造成七級傷殘。這算不算工傷?日前,長樂市法院審理了此案,認為小李和該公司已成立勞動關系,小李屬于工傷,于是判決公司賠償小李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6萬元。 今年21歲的小李是福建某建設職業(yè)中專學校學生,2011年3月,他應聘成為長樂某豆業(yè)公司的實習施工員,負責放置埋件工作,月工資898元,雙方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工作中,為了省事方便,小李從二樓樓頂直接跳至樓下沙堆處理預埋件,不幸摔傷,被送往醫(yī)院治療。 事后經(jīng)過鑒定,小李腰椎體壓縮性骨折,構成七級傷殘。小李在住院期間,公司僅墊付了醫(yī)療費用1.8萬元,其余的醫(yī)療費用6.2萬元都是家里人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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