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中招加分政策出臺 涉5大類考生
來源:東南網(wǎng) 2012-05-04 編輯:唐麗萍
兩類考生 享受加5分照顧 初中階段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優(yōu)秀科技創(chuàng)新項目獲全國三等獎及以上的考生; 初中階段參加市級主辦的運動會(含中學生運動會)以及省級主辦的單項競賽個人第一名的隊員或集體第一名的主力隊員或2011年1月18日前獲國家二級運動員稱號(必須提供二級運動員證書和參加市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lián)辦的賽事獲獎證書,僅限18項)的考生。 四類軍人子女 享受政策性加分照顧 記者發(fā)現(xiàn),和去年相比,今年的福州中招錄取照顧政策新增加了軍人子女的優(yōu)待辦法。 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享受福州中招政策性加分照顧的對象包括現(xiàn)役軍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犧牲和病故軍人的子女。 其中: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和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作戰(zhàn)部隊,駐國家確定的一類、二類艱苦邊遠地區(qū)和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島嶼部隊軍人的子女,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zhàn)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享受10分照顧。 駐國家確定的三類(含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qū),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含二類)以上島嶼部隊軍人的子女,以及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害崗位工作的軍人的子女,享受15分照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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