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法院裁定人民議會的組成違憲
來源:新華網 2012-06-15 編輯:黃水來
新華網開羅6月14日電 埃及最高憲法法院14日作出裁決,認定去年底至今年初議會選舉所依據(jù)的法律中的部分條款違憲,這意味著今年1月成立的新人民議會(議會下院)很可能被解散。 埃及官方的中東社報道說,法院認為,允許政黨候選人角逐獨立人士議席、把角逐獨立席位的政黨成員名單列入政黨候選人名單都屬違憲,違反了平等的原則,因此人民議會的組成是無效的,已經不具備法律基礎。 根據(jù)埃及法律,最高憲法法院的裁決不允許上訴。 2011年2月,埃及前總統(tǒng)穆巴拉克因反政府抗議活動被迫辭職后,武裝部隊最高委員會接管國家權力,解散議會,并承諾舉行新的議會和總統(tǒng)選舉。軍方最初批準的議會選舉法規(guī)定,人民議會一半議席由政黨名單制產生,另一半由獨立候選人角逐。但是主要政治力量對此不滿,要求增加分配給政黨候選人的議席,軍方隨后將分配給政黨的議席比例增加到三分之二,屬于獨立人士的議席減至三分之一。然而,主要政黨仍不滿意,并威脅抵制選舉,軍方最后只得讓步,于去年10月批準政黨候選人角逐人民議會所有議席,而獨立人士只能角逐三分之一議席。 埃及官方的《金字塔報》網站援引最高憲法法院副院長邁西爾·薩米的話說,法院14日的裁決意味著議會上下兩院可能都將解散。 按照埃及軍方的過渡計劃,從去年11月至今年1月,人民議會選舉分3個階段進行,最終,以穆斯林兄弟會下屬自由與正義黨和薩拉菲派的光明黨為主的伊斯蘭政黨贏得超過70%的席位。今年1月23日,人民議會召開首次會議,軍方將立法權移交給人民議會。協(xié)商會議(議會上院)選舉則在今年1月至2月分兩個階段進行,2月28日協(xié)商會議舉行了首次會議并選出議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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