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四名男子灌毒凌虐男童致死獲刑
來源:臺海網(wǎng) 2012-06-28 編輯:黃水來
臺海網(wǎng)6月27日訊 據(jù)臺灣《聯(lián)合晚報》報道,發(fā)生于去年間的毒販劉金龍,擔(dān)心同居女友的2歲兒子王昊哭鬧,會引來警方查緝,竟將男童略誘離家讓毒友看管,期間遭受泯滅人性手段的凌虐對待,最后導(dǎo)致男童因注射海洛因過量致死,臺北地方法院上午宣判,依殺人罪判處劉金龍死刑,褫奪公權(quán)終身。 審判長孫正華在宣示死刑判決的同時,除說明劉金龍等4人的惡性重大外,還很有感觸的說,法律太過于保障被告的人權(quán),但物極必反,被告為求減刑,濫用減刑機(jī)制,一再取巧狡辯、推諉卸責(zé),以達(dá)逃避法律追訴的目的。 孫正華并說,本案被告毫無人性的悲憫之心,從被害男童的照片看,與生前簡直是判若兩人,顯見男童生前遭受連成人都難以忍受的苦痛,因此從重論處。 在本案中除劉金龍判死刑極刑外,同案被告周建輝遭判無期徒刑、許冠雄13年徒刑、鄭盛峰14年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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