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價煙新聞讓媒體自宮是社會悲哀
來源:東南網 2012-07-03 編輯:黃水來
但是,就在大家紛紛指責有關方面,而聲援石俊榮記者,甚至建議他遠走北京發(fā)揮更大價值的時候,石俊榮記者卻在微博上聲稱:“【情況說明】昨天,因報道大荔縣‘天價香煙’的事件,報社通知我停職檢查。承蒙諸位對我的厚愛,剛才打開電腦,微博里海量的帖子關心我,感激之情難以言表,我會一一閱讀,并復制珍藏。我也深刻認識到,稿件采寫中有不周全的地方,給當?shù)卦斐韶撁嬗绊?,以后我汲取教訓,履行好職責。謝謝大家!謝謝!! ” 很明顯,石俊榮記者跟《西安晚報》及其老大郝小奇社長“保持了一致”。但早些時候,石俊榮記者發(fā)的一條微博內容為:“[為心靈遮風擋雨]稿子就像自己孩子,可以不去懷她,可以流產,還可以大月份引產。但是,生下來你就要為她負責,如果有人傷害她,就必須用臂膀為她遮擋任何暴力,用生命呵護她純潔的心靈,直到自己永遠閉上眼睛?!?/p> 石俊榮記者前后的表現(xiàn)反差為何這么大呢?原因其實很簡單,因為在現(xiàn)實輿論監(jiān)督環(huán)境下,《西安晚報》及其老大郝小奇社長不得已選擇了“自宮”,而出于某些考慮的石俊榮記者,最終也只能跟在其后予以“自宮”。 就一般情況而言,無論是郝小奇社長的“報道出發(fā)點有些問題”之說,還是《西安晚報》發(fā)布的“記者未到現(xiàn)場實地采訪的問題”之微博,其實都是“知其不可為而為之”。當然,《西安晚報》可以把事情處理得更加妥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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