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間用電超13%申請峰谷電才劃算
來源:廈門商報 2012-07-16 編輯:唐麗萍
計算電費原則 “先算階梯,后算峰谷” 實行居民階梯電價后,對于同時執(zhí)行峰谷分時電價的客戶,電費計算將變得比較復雜。電業(yè)人員介紹了計算原則,即“先算階梯,后算峰谷”,也就是說,先按各檔電價標準計算各檔電量的電費,然后按高峰加價標準計算峰電量增加的電費,按低谷降價標準計算谷電量減少的電費,三者之和即為客戶的總電費。 電業(yè)部門提醒,福建省物價局文件規(guī)定,一旦執(zhí)行峰谷分時電價須執(zhí)行滿一年后才可以申請退出。所以提醒市民慎重選擇,一定要綜合全家全年用電習慣后再做決定,而不要僅僅看夏季幾個月的用電數(shù)據(j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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