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對外澄清:服刑期間無自殺意圖
來源:東南網(wǎng) 2012-07-19 編輯:黃水來
2009年2月20日再度絕食,直到妻子吳淑珍23日“特別接見”,在妻子勸說下才結束禁食;臺北地院2009年5月8日裁定陳水扁延押,還押北所后進行第3度絕食,被送往新北市立醫(yī)院板橋院區(qū)戒護就醫(yī),12日出院,14日停止絕食。 葉碧仁表示,陳水扁在北所時屬羈押被告,并不是受刑人,但為安全顧慮,陳水扁放風時是單獨一人進行,其他時間多在準備訴訟事宜,生活上沒有異狀,再加上24小時監(jiān)控下,并無所謂撞墻等自戕或自殺行為。 他指出,陳水扁當時是被告,不僅天天可以接見,有時一般接見加特見,以及與律師會面討論案情,一天可接觸外界多次,若有自殺情形,早就公諸于世,根本不可能瞞住來會面的眾多家人好友,直到現(xiàn)在才曝光。 民進黨加強救扁力道 陳水扁傳出曾三次自殺,民進黨發(fā)言人林俊憲表示,民進黨將會加速聲援支持陳水扁保外就醫(yī)的腳步,也呼吁有相同共識的意見領袖,能提出意見與看法,給予馬英九一些壓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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