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電動車停車費私漲成風 市民投訴
來源:東南網(wǎng) 2012-10-24 編輯:唐麗萍
部門回應:不屬政府定價范圍 對于電動車停放標準隨意漲價一事,部分停車服務承包商在接受采訪時均表示,漲價都有明碼標價,并不違規(guī)。 究竟是否違規(guī)?昨日下午,記者采訪了福州市物價局有關負責人,該人士表示,自2010年以來,非機動車停車收費就不在福建省的定價目錄范圍之內(nèi),不屬于政府定價,而是屬于市場調(diào)節(jié)價,承包商有權對停放點進行定價,但必須明碼標價,按照指示牌上的價碼收費。 對此,許多市民也呼吁,電動車已經(jīng)是許多福州人出行的重要工具,電動車停放標準不能放任市場自由定價,應盡快納入定價目錄之內(nèi),實行政府定價,以規(guī)范福州市區(qū)電動車停車收費私漲、亂漲的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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