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菊告楊秋興 檢方偵結(jié)不予起訴
來源:臺海網(wǎng) 2012-10-31 編輯:黃水來
臺海網(wǎng)10月30日訊 高雄市長陳菊不滿競選市長期間,對手楊秋興及其競選干部重提“走路工案”,控告對方涉嫌違反“選罷法”,檢方偵結(jié),不予起訴。 據(jù)中評社報道,楊秋興參選2010年高雄市改制后的首任市長,其競選總部在2010年11月25日召開記者會,總部發(fā)言人陳武勛及曾尹儷指稱,“4年前陳菊團隊為了勝選,設(shè)計走路工奧步,讓黃俊英以1000多票落選,并扯出‘黑松’頂罪被判刑,最后以死了斷,栽贓走路工害了一條人命”。 陳菊當時認為,楊秋興陣營此舉意圖使她不當選,于是對楊秋興、陳武勛、曾尹儷提告。 檢察官在不起訴書中指出,“走路工事件”是眾所皆知的事實,當時牽扯出“黑松”頂罪被判刑,“黑松”后來以死了斷,也確有此事,并非全然無據(jù)。 檢察官表示,民主政治選舉,若不是毫無根據(jù)的謾罵,都是可受公評的事所做的評論,實在無法以此認定有何詆毀他人的實質(zhì)惡意,況且,縣市首長其行事攸關(guān)公眾福祉,自須忍受較為嚴苛的監(jiān)督,這是成為公職人員候選人必須付出的代價。 檢察官并認為,楊秋興陣營在記者會中的言論及文宣,并無妨害名譽罪嫌,楊秋興等被告應(yīng)以不起訴處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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