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私港澳通行證仍要收工本簽注費
來源:廣州日報 2012-12-25 編輯:唐麗萍
將取消工本費和簽注費的,是外事部門簽發(fā)的《往來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通行證》(左),而不是由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簽發(fā)的《往來港澳通行證》。 因公港澳通行證工本費簽注費、戶口簿工本費等30項收費將取消或免征 本報訊 (記者葛丹、李大林)昨日,記者從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官方網站了解到,2013年1月1日起,辦理《往來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通行證》的工本費和簽注費將不再收取。不過需要注意的是,《往來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通行證》與市民平時使用的港澳通行證并非同一證件,也就是說市民因私辦理的港澳通行證工本費和簽注費仍要“自掏腰包”。 昨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在其網站發(fā)布通知,自2013年1月1日起,將取消和免征30項行政事業(yè)性收費,其中就包括《往來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通行證》工本費和簽注費,獲得減免的還有《派駐香港澳門身份證明》工本費。 此外,因公護照費(含加急費)、戶口簿工本費(不含因丟失、損壞補辦戶口簿收取的工本費)和戶口遷移證和準遷證工本費(不含因丟失、損壞補辦和因過期失效重辦戶口遷移證、準遷證收取的工本費)也被納入15項免征的行政事業(yè)性收費項目之中。 財政部宣布取消港澳通行證的工本費和簽注費時,不少市民誤會港澳通行證不用收費。不過,據廣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在其官方微博指出:此次取消行政收費的是外事部門簽發(fā)的因公護照費(含加急費)、《往來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通行證》工本費及簽注費。也就是說,《往來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通行證》和《往來港澳通行證》是兩本不同的證件,前者由外事部門簽發(fā),后者由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簽發(fā),并沒有列入取消的行政事業(yè)性收費項目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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