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當社會救助真正有了制度保障,才能從根本上增強群眾抵御風險的能力
駱偉科和姐姐在醫(yī)院照顧媽媽 羊城晚報記者 林桂炎 攝
“廣東孝子,南粵驕傲!”“你的孝心讓我感動得淚流滿面,你是全國少年的好榜樣?!薄斑@樣有責任心有孝心的孩子,可以影響和教育一大批人?!薄绊斕炝⒌氐哪凶訚h,加油!”……
連日來,河源13歲少年駱偉科為救病母徒步300公里到廣州擦鞋籌款一事,經(jīng)當?shù)孛襟w報道后,感動了無數(shù)人,收到的捐款已經(jīng)超過30萬元。目前,駱?gòu)寢尦晒M行了腦腫瘤切除手術,而關于駱偉科和姐姐的讀書問題,也有人表示愿做他們的“愛心媽媽”,資助他們的生活和學習直到能夠獨立生活。
這是一個皆大歡喜的結(jié)局。
然而,當我們對13歲少年的道德充滿禮贊時,當我們慶幸問題得到解決時,當我們?yōu)樯鐣坌臏嘏@對母子而感到欣慰時,更需要關注這樣一個現(xiàn)實:這又是一個典型的因“媒體關注”而解決問題的特困家庭。這些年來,從“暴走媽媽”到“跪行捐助”,不同困難個體困境的改善,往往是因媒體關注才變得幸運?!懊襟w報道―領導重視―社會行動―問題解決”,這樣的模式固然有效,畢竟充滿偶然。它折射的,其實是社會救助制度的缺失。
換言之,媒體所能關注的,往往只是冰山一角。冰山下,依然有更多類似現(xiàn)象:一些家庭因成員罹患重癥,很可能就一夜返貧;高昂的醫(yī)藥費,常使剛剛脫貧的農(nóng)村家庭悲痛欲絕;因為貧窮困頓而形成的超低抗風險能力,直接導致了一些家庭解體……在面對這些遭遇時,如果僅僅依靠個體力量去抗衡,固然令人感動,卻注定充滿辛酸甚至釀成悲劇。
因此,對那些遭受自然災害、失去勞動能力或者其他低收入的人群,給予物質(zhì)幫助或精神救助,維持其基本生活需求,保障其最低生活水平,這樣的社會救助,不僅是社會保障的最后一道防護線和安全網(wǎng),也是實現(xiàn)社會公平、維護社會和諧的必然要求。具體到少年“擦鞋救母”一事,如果社會救助制度能及時替駱?gòu)寢尫謸渲尾毫Γ?3歲的少年就不用“擦鞋救母”,過早承擔生活的壓力,感受人生的無奈。
在改革開放行進到今天,當我們?nèi)〉檬澜绲诙蠼?jīng)濟體的成績時,完善社會救助制度更為迫切也更有條件。這不僅是因為,與過去相比我們有了更好的物質(zhì)基礎,還因為,及時填補我們社會救助中的“凹地”,是我們加強社會管理創(chuàng)新的重要課題。
應該看到,社會救助需要調(diào)集各方資源,也需要社會各界積極參與,但從根本上來說,社會救助是政府的責任。對政府而言,要切實增強社會救助的主動性,讓關愛盡可能體現(xiàn)在事前的“雪中送炭”,而不是媒體曝光后、領導過問了,才派人跟進。對社會而言,要看到救助是一項系統(tǒng)工程,不僅要依靠社保和民政等專業(yè)部門,還要發(fā)動慈善互助機構(gòu)等社會群團組織的力量。只有當社會救助真正有了制度保障,農(nóng)村醫(yī)療保險得到盡快推進,重病醫(yī)保制度獲得建立完善,才能從根本上增強群眾抵御風險的能力。(吳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