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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男子暴力毆打恐嚇六名女子逼其賣淫 被判刑
jianaisc.com?2012-01-04 08:24? ?來源:齊魯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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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名無業(yè)游民以經(jīng)營洗頭房為掩護,從外地騙來六名女子,采用暴力毆打、言語恐嚇等手段強迫她們實施賣淫活動。近日,五人被法院以強迫賣淫罪判刑。
據(jù)了解,從2010年起,被告人崔某在泰安市絲綢路租賃門頭房,以經(jīng)營洗頭房為掩護實施組織賣淫女賣淫活動。為非法牟取更大利益,2011年春節(jié)后,崔某授意被告人曹某以談對象、找工作等為幌子從濟南市相繼將張某某、高某某等六名女子騙來泰安。崔某、曹某扣留她們的身份證、手機等物品,并采用暴力毆打、言語恐嚇等手段強迫她們在洗頭房內(nèi)多次賣淫。2011年2月19日,被害人張某某、高某某借上廁所時逃跑并報警,公安機關陸續(xù)將崔某等人抓獲。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崔某等五人采用暴力毆打、言語恐嚇、限制人身自由、強迫被害人服用延遲月經(jīng)期的藥物等手段強迫多人多次賣淫,其行為均已構(gòu)成強迫賣淫罪。被告人崔某系累犯,依法應當對其從重處罰。在共同犯罪過程中,崔某系犯意的提起者及整個犯罪的組織、指揮者。曹某誘騙多名被害人來泰安,直接導致多名被害人多次被逼賣淫的嚴重后果,且有證據(jù)證明其參與逼迫被害人賣淫的犯罪,作用積極,上述二被告人均系主犯。被告人崔某某、李某、李某某受崔某、曹某指使,參與了看管被害人、收取嫖資、教授被害人賣淫技巧等行為,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系從犯,依法應當對三被告人減輕處罰。最終,分別判處主犯崔某、曹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和十三年,判處其余三名從犯七至五年不等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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