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福建婦聯(lián)新聞> 婦女與法
> 正文
女大學生為考試去攀巖摔成九級傷殘 學校賠償9萬
jianaisc.com?2012-04-26 10:07? ?來源:東南網(wǎng)
我來說兩句
東南網(wǎng)-海峽導報4月26日訊 (記者 陳捷 通訊員 聽海)女大學生攀巖摔成九級傷殘,學校要不要擔責?昨日,廈門中院作出終審判決,判令集美某高校賠償90844元。
摔殘的是集美某高校大一學生小崔,她是在學校體育館的攀巖場地攀巖時,不慎從攀巖壁的最高處墜落,造成腰椎骨折,經(jīng)鑒定為“九級傷殘”。
小崔攀巖不是為了玩,而是因臨近攀巖課的考試,所以,2011年4月26日下午,她和同宿舍的同學小李、小趙在得到體育老師的允許后,到學校體育館進行課外攀巖練習。
但是,練習時間老師未到攀巖現(xiàn)場地點。練習一段時間后,兩位舍友覺得自己練得差不多了,就先行離開了。
然而,小崔當時沒走,她覺得自己“練得不太好”,還想再練習一次。但是,當小崔爬到攀巖壁最高處時,不慎墜落。
墜落后,小崔被學校送往醫(yī)院治療,經(jīng)診斷為 “腰椎體骨折伴脊髓圓錐綜合征”,構(gòu)成九級傷殘。
因賠償問題未能與學校達成一致,小崔去年年底向集美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學校賠償各項損失199521元。
昨日,廈門中院終審判決認定,學校應該承擔60%的責任,賠償9萬多元給小崔。這一判決,是維持一審原判。
相關(guān)新聞
相關(guān)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