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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報招聘按摩女其實是組織賣淫 男子獲刑3年
jianaisc.com?2012-04-27 14:28? ?來源:東南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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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南網(wǎng)-海峽導報4月27日訊 (記者 陳捷 通訊員 思法)組織賣淫,竟然敢登報招人!昨日,記者從思明區(qū)法院獲悉,這個膽大的男子祝某被判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并處罰金1萬元。
從前年年底開始,祝某通過在報紙刊登招聘廣告,多次以招聘按摩女的名義,招募多名女子,到他經(jīng)營的推拿指壓店從事賣淫活動。
祝某還對賣淫女進行編號管理,制定賣淫活動收費標準、提成方式及有關(guān)獎懲規(guī)章,雇傭曹某負責看店、記賬、收銀和打掃衛(wèi)生等事務。
2011年4月18日晚,警方在推拿指壓店檢查時,當場抓獲正在嫖宿的賣淫女周某與嫖客李某,還有賣淫女張某與嫖客楊某,以及在等候招嫖的賣淫女薛某、柯某等人,負責看店的曹某也一并被抓。
2011年10月9日,祝某主動投案。經(jīng)查,46歲的祝某是福建邵武人,初中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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