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一年被騙87萬
由于第一次輕易得手,方某的胃口越來越大,花樣也越來越多。
2009年3月底,“陳鷺超”(其實就是方某)在群里號召大家籌錢,說格林有個弟弟被后媽帶到國外,需要167萬元贖回。2009年4月2日,阿靜又往指定賬戶匯入25萬元。
方某第三次騙錢,是說“陳鷺超”開車撞死人了,要賠很多錢,不然就得去坐牢,但賠了對方很多錢后,還差200多萬元。2009年6月22日,阿靜叫一個朋友幫她轉(zhuǎn)賬10萬元。不久后的7月14日、7月26日,阿靜又先后兩次共轉(zhuǎn)賬7萬元。
但是,方某并未就此罷休。2009年7月30日,僅僅過了4天,方某又讓阿靜籌錢,說“陳鷺超”在牢里,必須湊足錢才可以申請?zhí)崆俺霆z,結(jié)果阿靜又轉(zhuǎn)賬10.5萬元。
更夸張的是,2009年12月,方某說“陳鷺超”有個好兄弟結(jié)婚,她表哥要包大紅包,讓阿靜幫忙出一半錢,結(jié)果又騙得5萬元。
就這樣,在1年的時間里,方某前前后后7次共騙得87.5萬元。
騙來錢買車送男友
直至2010年初,阿靜才開始懷疑被騙,就去調(diào)查方某的情況。
方某知道瞞不過去,怕對方報警,就主動約阿靜見面,承認(rèn)騙了她。2010年2月23日,方某寫下了一張80萬元的借據(jù),并交給阿靜一張身份證復(fù)印件,保證兩個月內(nèi)先還20萬元。這一次,阿靜才知道,原來這個“干姐姐”姓方。
對于欠條為何只寫80萬元,阿靜說,被騙了那么多,也沒指望全部能要回來,心想能要回80萬元就不錯了。
但阿靜沒想到,方某還是食言,之后消失得無影無蹤,只好報警。
2011年8月24日,方某在上海落網(wǎng)。
方某交代,騙來錢后,她花費10多萬元,買了一輛轎車送給男朋友,其余的用于個人經(jīng)營服裝生意和生活消費等,但做生意虧空,已所剩無幾。最終,阿靜只拿到這輛抵價10萬元的轎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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