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聞網訊 女子劉某妹與舊情人謝某存在情感和債務糾紛,劉某妹便伙同他人將謝某誘騙到酒店實施非法拘禁,并在酒店逼謝某用煙頭燙傷自己的下體。近日,福清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處劉某妹有期徒刑9個月。
情人分手后 女方逼著還錢
謝某和劉某妹曾是情人關系,謝某曾多次向劉某妹借錢。分手時,謝某欠劉某妹一些錢。
據劉某妹稱,謝某分4次一共向她借了9000元,其中一次借5000元寫了一張欠條。后來,她打聽到謝某有家室,覺得被謝某欺騙了,于是想把錢要回來。從去年5月起,謝某一直躲著她。去年5月底,她去討債時被謝某打了一次。劉某妹認為,她為了這事花了不少冤枉錢,便堅決要他還1萬元。
去年8月25日傍晚,劉某妹叫來好友林某,以網友身份約謝某去福清多福大酒店開房。謝某洗澡出來后,看到劉某妹和一名男青年坐在房間里。男青年將謝某拖到床邊,扣留了其手機。劉某妹和男青年逼他還1萬元錢。
謝某稱,他沒有1萬元現金,劉某妹則說至少要還5000元。謝某堅稱沒那么多現金,無奈之下寫了一張“借款5000元”的欠條給劉某妹。
家屬不愿匯款 債主逼其燙下體
雖然如此,男青年還是要求謝某拿出現金來。謝某怕被毆打,答應打電話叫人送錢來,而劉某妹則要求通過銀行匯款。
當晚7時許,謝某打電話讓他姐夫幫忙匯款5000元,不料他姐夫說沒錢。最終,謝某打電話給父親要錢。他父親堅持要對方到他家里或到宏路相見,一手交錢一手交欠條,而劉某妹等人一直要求通過銀行匯款。就這樣,雙方僵持不下。
在那期間,男青年毆打了謝某。次日上午10時許,男青年叫謝某脫下短褲,持刀逼他用點燃的香煙燙自己的下體。后經福清市公安局法醫(yī)鑒定,謝某下體傷情屬輕微傷。
犯非法拘禁罪 女子被判刑9個月
26日中午12時許,劉某妹和男青年逼謝某寫了一張保證書,要他3天之內把5000元錢匯到她的銀行賬戶內,并稱如果不還錢,就隨時找人打他。當日下午1時許,劉某妹和男青年離開酒店。后來,謝某報警。
近日,福清法院審理認為:劉某妹伙同他人采取暴力、威脅等手段,非法限制謝某人身自由,而且導致謝某輕微傷,構成非法拘禁罪,遂判處其有期徒刑9個月。
(福州晚報記者 林安鎮(zhèn) 通訊員 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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