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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歲女童被撞傷5歲男童成被告 監(jiān)護人賠償5000元
jianaisc.com?2012-07-20 15:43? 王秋實?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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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歲女童麗麗在廣場上被5歲的小磊騎自行車撞傷,家長代麗麗起訴索賠。昨天記者獲悉,昌平法院判決小磊的監(jiān)護人賠償麗麗各項損失5000余元。
麗麗的家長說,2011年6月28日晚7點多,麗麗的爺爺奶奶帶著兩歲的孫女在小區(qū)的步行廣場正常散步,當時廣場上休閑的人很多,而被告小磊和另外的小朋友卻騎車在廣場上追逐競駛,在人群中爭速穿梭,就在麗麗的爺爺奶奶轉(zhuǎn)身的一瞬間,還未來得及反應,小磊騎車失控將站在原地的麗麗撞倒。事件發(fā)生后,小磊父母將麗麗送往醫(yī)院進行救治,經(jīng)診斷為左脛骨近端骨折。麗麗將小磊起訴到法庭,要求其承擔各項賠償責任5萬余元。
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jiān)護人承擔民事責任。本案中原被告均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玩耍過程中,對可能出現(xiàn)的危險缺乏認知和判斷能力,雙方家長均應加強保護。小磊在騎車玩耍過程中致麗麗受傷,對此損害后果,小磊的監(jiān)護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而麗麗受傷也與其家長未盡到合理范圍內(nèi)的監(jiān)護責任有關(guān),可以適當減輕小磊的賠償責任。法院結(jié)合本案的實際情況,將小磊應付賠償責任的具體比例酌情確定為70%。最終判決小磊的監(jiān)護人賠償麗麗各項損失5000余元。(記者王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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