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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對性侵不滿13歲兒童嫌犯實施終身追訴
jianaisc.com?2012-08-07 11:15? ?來源:中國婦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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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jù)央視網報道,韓國從8月2日起廢除對未滿13歲女孩或殘疾女性進行強奸的性犯罪者的公訴時效。此前的公訴時效是15年。
韓國大檢察廳還表示,將采取“不寬容原則”,對向兒童、殘疾人實施犯罪的性犯罪者不使用緩刑,而是判處10年以上的重刑。目前,他們還決定申請對其進行位置追蹤裝置(電子腳鐐)佩戴和藥物治療的命令。
此外,性犯罪刑滿釋放或是緩期執(zhí)行的在今后10年內不允許擔任醫(yī)療人員和學習指導老師的工作。利用校長、教師等職位之便猥褻兒童和青少年者,將不考慮被害者的意愿,一律對其進行處罰。
以兒童、青少年為對象在地鐵等公眾密集場所對其進行猥褻或者利用通信媒體進行淫亂行為者,以及利用攝像機偷拍的性犯罪者都會被公開個人信息。不允許他們在幼兒園、學校、補習班等教育設施和體育設施以及公寓管理事務所等地就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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