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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海歸流浪女前男友:年初遭其家人反對分手
jianaisc.com?2013-07-17 09:38? ?來源:京華時報
我來說兩句
救助站工作人員勸流浪女去醫(yī)院檢查。
當天下午,記者和她聊天時,她落淚了。她說,自己的確是鄭州人,曾自修過北京一家名牌大學課程,因為頭疼病才導致現(xiàn)在的結局。她說,自己30歲,身高1.68米,并說已習慣了這樣的生活。
昨天上午,鄭州市救助站的梁書記在受訪時說:“我們已救助過她5次了。她有兩個戶口,一個在鄭州某小區(qū),戶口辦在她舅家;另一個在鎮(zhèn)平,其父范某。她還有個名字叫范小嘯,25歲,婚姻狀況顯示未婚。她是河南一家藝術學校畢業(yè)的,又高又漂亮,太可惜了。以前她清醒時,說過她曾在北京一家電視臺工作過,壓力很大,后來犯病,工作被辭了,這對她可能打擊較大?!?/p>
梁書記表示,救助站想特事特辦,給予她力所能及的救助。
女孩被救助站送到醫(yī)院做鑒定
昨天下午5時40分,鄭州救助站工作人員經耐心做工作,張佳最終同意接受救助,被工作人員送上車后,拉到有資質的專業(yè)醫(yī)院進行鑒定。
發(fā)稿前,記者采訪了鄭州救助站站長謝小衛(wèi)。他說:“我們曾通知女孩的家人過來接走她,但一直沒人來接。現(xiàn)在女孩已經送到醫(yī)院做精神病鑒定,如果結果出來是精神病,我們會積極救助治療,等她康復后,再送她回到親人身邊。如果不是精神病,救助站會按張佳的要求,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盡力幫她?!?/p>
河南言東方律師事務所主任閆斌在受訪時說:“這個姑娘屬成人,她的家庭有精神病遺傳史,她母親是無行為能力人。她在未婚的情況下,父親有義務接她回家。如果女孩已婚,應由丈夫家接回。如果父母和丈夫家都無能力接她回家,政府的救助部門應該予以收留,并對其精神疾病給予鑒定和治療?!保ù蠛訄笥浾邚垙| 實習生 趙寧 文 記者 李文波 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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