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段] 四處拉人做生意 卻遲遲沒有貨物 調查得知,陳某,女,泉州永春人,1986年生,初中文化,無業(yè)。2012年因盜竊被抓,后被送至福州勞動教養(yǎng)所。2013年6月從勞教所出來后,馬上到大嶝找朋友王女士,稱自己和親戚在廣州做皮革生意,可以從廣州的廠家拿到比較便宜的皮革,再賣到福建周邊的客戶,從中賺取差價。因為她沒有本錢,所以邀請王女士跟她合伙做生意,王女士出資,她出力跑市場,賺到的錢平分。在利益驅使下,王女士心動了。從第一筆4000元開始,一個月內,王女士陸續(xù)向陳某所提供的廣州皮革廠家銀行賬戶轉了30多萬元。但王女士卻遲遲不見回報,甚至連貨物都沒見著。 直到同年8月21日,王女士發(fā)現(xiàn)住她附近的鄭先生跟她聯(lián)系,說陳某欠他50多萬元沒還,而且經歷跟她完全一樣。兩人向陳某提出要看貨的要求,均被陳某以客戶退貨、貨款被客戶卷走等各種理由搪塞。最后,他們只好找到陳某,把正在出租房內打牌的陳某帶回大嶝,也就出現(xiàn)了所謂“綁架”這一鬧劇。 據悉,在20多名受騙者當中,鄭先生被騙得最慘。 [真相] 自己假扮客戶供應商 錢到手拿去網上賭博 這位“女老板”生意究竟怎么做的呢?據調查核實發(fā)現(xiàn),陳某所稱的廣州客戶、供貨商家等均為虛構,并非真實存在。客戶退貨、貨款被客戶卷走、貨物被查封等也子虛烏有。而在陳某身上查獲的手機、手機號碼和銀行卡號等相關證物卻顯示,其所謂的客戶、供應商均為陳某自己所扮演。 受害者“投資”的錢都哪里去了呢?順藤摸瓜,警方發(fā)現(xiàn)了重大線索。經詳細調查發(fā)現(xiàn),陳某其實早就迷上了網絡賭博。她通過QQ群認識了參與網絡賭博的“朋友”,然后一起在網上時時博彩公司賭博,而且上了癮。剛開始一次都是幾十塊錢,之后賭資越來越大。貪婪使她越陷越深。錢不夠了,就繼續(xù)以做生意需要錢為由誘惑受害者們繼續(xù)“投資”。賭輸了,就以客戶退貨等各種理由推托。 檢察機關認為,犯罪嫌疑人陳某并未實際從事皮革生意,其虛構事實與被害人訂立口頭合同,假裝從事皮革生意,涉案金額共計人民幣1680250元,已經構成合同詐騙罪。隨后廈門市翔安區(qū)檢察院對陳某提起了公訴,2016年7月8日陳某因合同詐騙罪依法被判處十年六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