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與全國婦聯聯合調研組到福建調研
譚琳:要在婚姻家庭權益保障工作中傳遞和彰顯平等、公平的理念
4月19日至20日,全國婦聯副主席、書記處書記譚琳率最高人民法院、全國婦聯聯合調研組到廈門,調研民事審判中婦女兒童權益保障、家事審判方式和工作機制改革等課題。省委常委、廈門市委書記裴金佳,副市長盧江會見調研組一行。
調研組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學者、省市區(qū)三級婦聯、法院和省民政廳等有關單位的代表分別召開座談會,傾聽各方意見和建議。與會人員就民事審判中認定夫妻共同財產(包括共同債務)、家庭暴力舉證和認定、家庭暴力人身安全保護令發(fā)放和執(zhí)行情況、保障婦女土地承包經營權、婚姻家庭關系等問題和民法分則親屬編編纂提出了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調研組還來到海滄區(qū)法院家事法庭,實地了解基層法院家事審判方式和工作機制改革情況。譚琳充分肯定了我省在婦女兒童權益保障工作中的探索和經驗,如各級婦聯與法院密切合作,共同打造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司法品牌,健全拓展訴調對接機制、推進家事案件專業(yè)化審判、反家暴聯動等七項機制;與綜治、司法、民政等部門聯合開展“平安家庭”創(chuàng)建,化解婚姻家庭糾紛,試點婚姻家庭輔導,取得積極成效。
譚琳強調,在婦聯改革和法院家事審判改革的背景下,要把維權工作的重點放在基層,各級婦聯與法院要進一步合作,加強聯動,通過深入細致的工作,不斷化解矛盾糾紛,切實維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要拓展思路,創(chuàng)新機制,積極探索家事審判方式改革;要進一步發(fā)揮婦聯組織的組織優(yōu)勢和工作優(yōu)勢,面向婦女群眾宣傳文明進步的價值觀,引導婦女群眾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為社會和諧穩(wěn)定作出積極貢獻。
省婦聯黨組書記、主席吳洪芹,黨組成員、副主席袁素玲,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段思明,廈門市委常委、海滄區(qū)委書記林文生,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王成全,市婦聯黨組書記、主席吳亞汝陪同調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