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29歲的阿華(化名)帶著女兒再嫁,如今因為女兒的問題,她和老公阿軍(化名)又鬧起離婚。由于阿華在阿軍家開的超市里幫忙,她很擔心離婚后自己的生活,特別是女兒?!芭畠浩綍r也管阿軍叫爸爸,要是我們離婚,阿軍的財產她有份嗎?”昨天上午,阿華打進本報熱線詢問。
阿華說,她和阿軍是經人介紹認識的。阿軍家境不錯,父母經營著一家小超市,還有兩套房子出租。
阿軍讀初中時因頑皮,不慎從高處摔下后致殘,腳跛了,得靠拐杖行走,這讓家人很愁他的婚姻大事?!懊饺苏f,阿軍雖然殘疾,但眼光還是挺高的,相親幾次都沒成功,我們見面后,彼此都還滿意?!卑⑷A說這是緣分,阿軍覺得她漂亮有文化,還不介意她有孩子。
再婚后,阿軍家的小超市要擴大規(guī)模,阿華辭去工作到店里幫忙,同時照顧老公和女兒的生活,她很滿意這樣平靜的生活。在阿華的教導下,女兒把阿軍當親爸爸一樣叫,夫妻倆都很開心。
但婆婆對此很有意見,常告誡兒子別讓“野孩子”占便宜,從不給小女孩好臉色看。
這一切,阿華看在眼里,她盡量避免與婆婆說話。
今年3月,公公婆婆住的房子拆遷,搬來與阿軍夫婦同住。婆婆聽到小女孩管阿軍叫“爸爸”,就批了兩句,嚇得小女孩直哭。阿軍不想讓婆媳起爭執(zhí),讓阿華轉告女兒,別當著老媽的面叫就是了。
阿華很難過,但還是答應了。
不光如此,婆婆看到阿華陪女兒玩,就一定讓她去干家務活,并告訴她別“胳膊肘往外拐”,還叫她早點給阿軍生個大胖小子。
近日,阿華跟阿軍說,女兒明年要上小學了,她想把小孩的戶口從娘家轉到阿軍名下,因為阿軍家所在的片區(qū)有個不錯的小學。阿軍說戶口本在他媽那,阿華就找婆婆商量,結果婆婆罵阿華“光吃米不下蛋”,還狠狠擰了小女孩幾下,拒絕了阿華的要求。阿華氣壞了,跟婆婆吵起來。
這次婆媳大吵后,阿華向阿軍提出離婚,她覺得女兒長大了,需要一個正常的家庭環(huán)境。她問專家,離婚后她的女兒能否分得繼父的一份財產,“明年她就要上小學了,眼下的生活真是一團亂”。
林武(省婦聯法律服務中心律師)、李芹花(福建建達律師事務所律師):夫妻離婚,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財產,在本案中小女孩作為子女,不參與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在阿華再婚的3年中,繼父與小女孩形成連續(xù)的撫養(yǎng)關系,共同生活。根據《繼承法》規(guī)定,形成撫養(yǎng)關系的繼子(女)與親生子女、養(yǎng)子女一樣地享有同等的繼承權,也就是說,在母親的再婚期間,小女孩享有繼父的繼承權而不是財產分割的權利。可以看出夫妻兩人還存在感情基礎,建議兩人從有利于生活與孩子的原則出發(fā)好好溝通,保持家庭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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