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發(fā)探索:協會轉型成合作社
八字橋是尤溪最為偏遠的鄉(xiāng)鎮(zhèn)之一,金柑、佛手瓜是當地兩大特色農產品。然而,在1998年以前,它們并沒有為農民帶來更多財富,主要原因是價格受制于人。
“當時只有一個浙江商人來收購佛手瓜,他把價錢壓得很低,有時1公斤才3分錢。而且,瓜農間也相互壓價傾銷。”吳長根說。
意識到營銷的軟肋,鄉(xiāng)政府找到時任八字橋鄉(xiāng)供銷社主任的吳長根,請他牽頭將農民“組織起來”。1998年3月,吳長根和10多個營銷戶發(fā)起成立了尤溪縣第一家從事農副產品營銷的協會——八字橋鄉(xiāng)農民營銷協會,2001年更名為金柑佛手瓜營銷協會。
此后,經過協會營銷戶的拼闖,八字橋的金柑、佛手瓜逐漸在福州、杭州等大中城市闖開了市場。然而,沒多久,新的問題出現了:瓜農雖然不愁銷路,但價格卻由協會說了算,也享受不到銷售環(huán)節(jié)的利潤。
2003年3月,在尤溪縣相關部門的支持下,營銷協會改為專業(yè)合作社,取得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在組織形式、運作方式、利益分配等方面實現質的改善。
合作社實行股份合作,但最大股東持股不超過1%,小股發(fā)展不限。首批參加合作社的有600多人,其中300多人是生產大戶兼營銷員,普通瓜農則以瓜入股,但一樣參與流通環(huán)節(jié)的利益分配。
在運作過程中,合作社探索建立了“二次分紅”制度和最低保護價制度等。
“二次分紅”:實現產銷利益共享
坑頭村種植大戶余樂居認為,合作社帶給入社瓜農的“利好”就是,在不愁銷路的同時,也能獲得相對穩(wěn)定的價格,更重要的是,“最低保護價制度”使他們在遭遇市場低谷時,也能將瓜果賣出去。
他以去年的佛手瓜行情向記者作了介紹。去年5月—6月,佛手瓜剛上市的時候,單價每公斤1.6元;到中秋前后,行情走低,每公斤只有0.4元;此后直到11月下旬,價格也只維持在0.4元左右?!盁o論什么行情,我們都能賣掉。”
營銷大戶吳樂勝說,行情好的時候,佛手瓜每公斤能賺0.8元左右,低迷時每公斤0.4元收購,則要虧本0.4元,“但全年下來,以賺補虧,整個合作社還會有盈余?!?/p>
合作社對盈余進行了“二次分紅”,即把銷售利潤中扣除成本和開支以及提取風險金外的剩余部分返還給社員,2005年、2006年、2007年三年分別分紅104萬元、102萬元、92萬元。余樂居說:“去年我賣瓜收入8000多元,二次分紅分到4000元?!?/p>
吳長根分析,“二次分紅”和最低價收購制度使生產者和銷售者的利益達到一種平衡,既保護種植戶的生產積極性,也調整營銷積極性,促進營銷利潤的提高。
正因如此,八字橋合作社越做越大。目前,年銷售佛手瓜由原先的8000噸增至1.25萬噸,金柑由原先的幾千噸增至1.4萬噸,帶動當地及周邊3萬多農民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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