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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各級人大常委會的會議是如何召開的?
jianaisc.com?2009-12-21 22:12? ?來源:中國人大網(wǎng)
我來說兩句
地方各級人大常委會會議一般每兩個月舉行一次,由常委會主任召集。會議議程草案由主任會議負責擬訂,提請常委會全體會議通過。
地方各級人大常委會會議的形式也包括三種:
1、全體會議。會議通常由常委會主任主持,也可以委托副主任主持。全體會議的主要內(nèi)容是:決定本次常委會會議議程;聽取地方性法規(guī)草案、修正草案及其說明;聽取各項工作報告和其他議案的說明;通過地方性法規(guī)草案或修正案、人事任免案以及關(guān)于工作報告和其他議案的決議、決定等等。
2、聯(lián)組會議。聯(lián)組會議主要是交流分組審議的情況和意見,對議案所涉及的主要問題展開進一步討論,便于在充分發(fā)揚民主的基礎(chǔ)上,求得比較一致的意見。
3、分組會議。這是常委會會議討論審議各項議案的最經(jīng)常采用的形式。分組會議由于規(guī)模較小,便于常委會組成人員充分發(fā)表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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