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警方出拳重
德國對互聯網的最高主管部門是內政部,其下屬的聯邦刑警局具體管轄。該局稱,“日以繼夜地、系統(tǒng)地、不需任何由頭地分析對警方重要的內容,特別是兒童色情內容,同時視情取證、保留證據、提供證據”。
為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德國對利用互聯網和手機傳播青少年(14至18歲)色情和兒童(14歲以下)色情內容均已立法追究,特別是對后者打擊力度更大。根據德國刑法第184b條,擁有兒童色情內容者,可判處最多2年徒刑或處罰金;傳播上述內容者,可處3個月至5年徒刑,并且不得以罰代刑;如果是出于商業(yè)目的或者團伙犯罪,則可加重判處6個月至10年徒刑。這是目前德國打擊網絡色情運用最多的法律依據。
2009年,德國聯邦議會通過了《阻礙網頁登錄法》,主要目的是要求互聯網服務供應商保證遵守聯邦刑警局每日更新的兒童色情網頁禁入清單,從技術上限制用戶登錄。德國電信、沃達豐等五家大公司已主動與德國政府簽署協(xié)議,保證遵守。德國有一種觀點認為,此法案還不夠嚴厲,因為用戶可以繞開技術障礙,所以最好的辦法應該是徹底刪除相關內容。雖然德國總統(tǒng)考慮到各方利益不一,尚未簽字使法案生效,但總體來看,德國要求限制此類網頁的呼聲一直很高。
手機是近些年傳播兒童色情的新工具。2009年1月,德國警方發(fā)起“蘇西行動”,出動約1000名警察,在全德16個州對465名嫌疑人進行了搜查,沒收644臺手機、數百臺電腦及1萬多張光盤。警方發(fā)現,一名33歲的德國男子不僅從互聯網上大量下載兒童色情圖片和視頻,而且利用多媒體信息服務手段向約500個德國手機用戶發(fā)送。這被稱為德國歷史上最大的一次打擊手機傳播兒童色情案。
去年也發(fā)生了被稱為德國歷史上最有名的手機涉黃案。社民黨籍的聯邦議員約爾格?陶斯涉嫌在手機上大量存儲兒童色情圖片和視頻并且傳播。雖然他一再聲稱是“調查工作”需要,但未被司法機關采信,因此被聯邦議會取消司法豁免權,受到起訴,他也被迫辭去在社民黨聯邦議會黨團內的一切職務。
網絡是社會的一面鏡子,是社會現實在虛擬空間的投射。在社會生活中蕩滌不凈的污泥濁水,指望在網上絕跡,是一個不可能完成的任務。雖然不良內容在整個網絡信息傳播中所占的比例只是很小的一部分,但由于其傳播的交互性、廣泛性、即時性特點,給人們帶來的整體沖擊超過了其他媒體形式。青少年使用技術的能力與其身心發(fā)展水平不相稱,他們更容易受到不良信息的影響。
青少年是一個國家乃至世界的未來和希望,他們在成長過程中所受到的精神的培養(yǎng)、眼界的開闊、情懷的孕育、思想的熏陶決定了人類未來發(fā)展的方向和動力。他們的健康成長不僅僅是一個家庭要關心的問題,更需要全社會、全世界的共同關心。在為青少年凈化網絡天空,構建網絡防線上,社會的各個方面都應當自覺承擔相應責任,只有整個社會齊心協(xié)力,青少年的成長之路才會是一片坦途。(楊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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