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進輝曾是東莞市威遠職業(yè)高級中學負責人和校長。
2000年至2010年,蔡某先后承接生產威遠職中的學生校服。
孫進輝主持威遠職中工作后,蔡某為與孫搞好關系,先后5次共向孫行賄16萬元。孫則利用職務便利,為蔡某繼續(xù)承接威遠職中校服生產提供便利。
昨天,東莞市中級法院對孫進輝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0年。
昔日風光的校長,在法庭上哽咽著說不出話。胡國球 馬喜生 攝影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