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百萬買奔馳竟是翻新車追蹤 交易發(fā)票被指造假
2015-05-15 11:13:09? ?來源:閩南網(wǎng) 責(zé)任編輯:康金山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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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車的維修記錄在哪? “泉州之星”方面表示,為保護(hù)客戶隱私,暫時無法對外公開這部分材料。 洪先生的購車合同在哪? 洪先生說,“泉州之星”的銷售人員李某某將車賣給他,簽了合同,但銷售人員表示因要辦理保險等需要合同,當(dāng)時未提供合同。如果真如洪先生所說,那這份“消失的合同”如今在哪? 這輛車究竟賣了幾手? 目前可以判斷,已付錢購買過這輛車的有:阿東、雷某某和洪先生。 第一任車主阿東稱,他是轉(zhuǎn)賣給雷某某。而被洪先生指稱賣車的李某某,阿東稱他并不認(rèn)識。據(jù)阿東稱,是雷某某說找到了買主,才跟他談的,所以出事故幾天后就處理掉了。 昨晚,雷某某在記者的電話采訪中承認(rèn),車是他自己個人買的,也是個人賣的,買來105萬元,賣出110多萬元,這與洪先生所稱的110多萬元購車款相符。 同時,泉州之星方面昨晚向記者確認(rèn),李某某和雷某某確實是公司員工。但他們稱,是在媒體披露后才了解到這兩位員工牽扯此事。 五十天后 洪先生購車 洪先生稱,2014年5月15日,他購買了這部奔馳車,購車款是110多萬,是經(jīng)“泉州之星”的銷售人員李某某之手購買的。 2014年5月16日 保險賠付32萬 據(jù)知情人士透露,雷某某將車買回去后,就拉到維修廠維修,并于同年4月2日進(jìn)行車輛定損,理賠單顯示,當(dāng)時換件項目有87項,報價總金額282363元,加上3.2萬元的維修費(fèi)以及其他費(fèi)用,總定損金額超過32萬元,這筆賠付是在洪先生購車的第二天完成的。 2014年5月22日 保單批改 海都記者從相關(guān)保險公司官網(wǎng)了解到,去年5月22日,阿東到保險公司批改了保險單,將交強(qiáng)險的被保險人改成雷某某。當(dāng)年8月11日,雷某某帶著相關(guān)證件到保險公司退保。 2014年7月16日 第一次報牌 洪先生稱,他委托“泉州之星”代為辦理這部奔馳車的注冊登記業(yè)務(wù)。在這輛車出事故近4個月后,才第一次報牌,即現(xiàn)在這輛奔馳車所掛的車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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