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雷擊傷亡事故頻發(fā) 提醒戶外“六不宜”
2015-12-30 08:53:08??來源:中新網 責任編輯:鄭皓 我來說兩句 |
今年3月29日上午,東方市感城鎮(zhèn)堯文村發(fā)生一起雷擊事件,一村民兼護林員被雷擊死亡,另一村民遭雷擊重傷。接到雷擊事故爆料后,市氣象局當即派人趕進行調查。 據悉,當日上午8時40分左右,天空烏云密布,并下起雷陣雨。朱姓村民(兼護林員)和李姓村民跑到處于開闊農用地的一座四角亭下的小屋內避雨。雷擊發(fā)生后,二人被擊倒,近5分鐘后,李姓村民蘇醒并報警。朱姓村民經搶救無效死亡,李姓村民傷勢較重,后被轉至海南省人民醫(yī)院救治。經現場勘查,遭雷擊的四角亭高約5米,為磚混結構,房屋面積不足20平方米,屋內地面較為潮濕,存有干燥的稻草。該亭是周邊最高點,其四周地勢平坦,為空闊的農田用地。由于未安裝防雷裝置,雷擊造成亭西面的二個角一個被擊掉、一個被擊碎。經查該亭曾幾次遭受雷擊。 近年來,氣象部門已將雷電災害事故調查納入日常業(yè)務。雖然雷電發(fā)生在某個地方具有偶然性,但一個地方多次被雷電擊中,說明其具備適當的雷電發(fā)生條件,再遭雷擊的可能性較大。東方市3.29雷擊傷亡事故,發(fā)生在幾次遭受過雷擊的場所,過去既未上報也未引起群眾關注,以致釀成大禍。 氣象部門提醒,第一,對于鄉(xiāng)村野外空曠場所的建(構)筑物,具備條件的應當安裝防雷裝置。第二,發(fā)生雷電災害時要及時報告給當地氣象及有關部門。第三,對過去發(fā)生過雷擊的場所要提高警惕,掌握必要的防雷知識進行應對。 逢雷雨天氣時,室內人員應做到“四不要”: 1、不要敞開門窗; 2、不要使用淋浴沖涼和觸摸金屬管道; 3、不要靠近電器; 4、不要利用座機打電話。 戶外人員應做到“六不宜”: 1、不宜進入臨時性的棚屋、崗亭等無防雷設施的低矮建筑; 2、不宜躲在大樹下避雨; 3、不宜在曠野打雨傘或扛鐵鍬、持魚桿,揮高爾夫球桿等物件; 4、不宜在水面或水陸交界處作業(yè),如釣魚、劃船、游泳等; 5、不宜進行戶外球類活動; 6、不宜停留在建筑物頂層,如屋頂等處。(完) (周方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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