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代表建議設立教育實踐基地 使中小學社會實踐活動有序開展
2016-01-15 13:22:11?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陳瑋 我來說兩句 |
東南網1月15日訊 (本網記者 王楠)在《直通屏山》省委留言板中,關于“中小學舉辦教育實踐活動必要性及收費”的疑問逐漸增多。網友“費500”反映,連江尚德中學收取高二學生500元出去“旅游”。網友“ezalor”留言稱,泉州九中組織高一學生參加社會實踐,每人收取160元,“根本沒有好處,不如把錢退給學生買書籍更實用。”今日,《直通屏山帶你問兩會》關注學校教育實踐活動問題。 根據(jù)泉州市豐澤區(qū)教育局的回復,《關于適應新形勢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中小學德育工作的意見》、《福建省課程管理制度》中《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課程學分分配表》關于“綜合實踐活動”學分認定的有關要求,在校高中生需完成社區(qū)服務及社會實踐在內的8個學分認定。收費也按照審批流程進行,沒有出現(xiàn)亂收費現(xiàn)象。? 學校社會實踐活動有其必要性存在無專門平臺、經費不足等問題 在有相關規(guī)定、收費也經審批的情況下,社會實踐該如何開展才能有序進行?省人大代表巫燕華在今年省人代會議上提交了《關于建立中小學幼兒園教育實踐基地的建議》,為社會實踐建言獻策。 巫燕華認為,社會實踐有其存在的必要性,“開展社會實踐是素質教育的要求,實踐出真知,人的正確思想從社會實踐中來,所以學習知識和參與實踐這件事情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p> 雖有其必要性,但巫燕華坦言,目前中小學幼兒園教育實踐基地的發(fā)展存在一些不足:沒有專門的機構、機制與平臺;學校不知如何帶學生出去,往哪兒去;社會資源不知怎么進學校,教育教學當中的實踐環(huán)節(jié)和可利用的社會資源還沒有完全對接起來。 除了社會實踐活動“進不來出不去”外,學校在經費上,不能滿足社會實踐的需要?!皩W校缺少經費,也無法保障實踐活動常態(tài)化開展?!蔽籽嗳A認為。 建立實踐活動基地設專項經費 保障教育實踐有序進行 教育實踐活動該如何開展,才能保證其有序進行呢?巫燕華建議,由政府牽頭,成立教育實踐基地專門機構,建立一批示范基地,挖掘社會和學校兩個資源,為各地、各學校搭建平臺,建立機制推動落實。“在教育經費里面,也應設立專項經費,包含學生參加社會實踐活動的費用。”巫燕華表示。 除上述兩點外,巫燕華還建議建立安全制度,保障活動安全、建立參加社會實踐納入到評價體系的有效機制。 ? |
相關閱讀:
- [ 01-15]1月18日起 廈門市人大市政協(xié)將開通“兩會”熱線
- [ 01-15]海滄區(qū)人大切實發(fā)揮監(jiān)督作用 助力全區(qū)"三個轉型"發(fā)展
- [ 01-15]人大商學院將用全程實戰(zhàn)模式詮釋創(chuàng)業(yè)教育
- [ 01-15]尤權參加福建省十二屆人大四次會議漳州代表團審議
- [ 01-15]福建省十二屆人大2016年擬安排審議法規(guī)草案25項
- [ 01-15]福建省十二屆人大四次會議收到議案建議457件
打印 | 收藏 | 發(fā)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jié)目許可(互聯(lián)網視聽節(jié)目服務/移動互聯(lián)網視聽節(jié)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jié)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yè)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lián)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yè)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chuàng)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yè)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yè)道德監(jiān)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