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韓愈寫過一篇《藍田縣丞廳壁記》,記載了一個姓崔的朋友,在擔(dān)任諫官時因上書言事而受人排擠,被打發(fā)到藍田縣任縣丞。崔縣丞本來想,當(dāng)縣丞就當(dāng)縣丞唄,照樣能夠有所作為??墒虑閰s不那么如愿。韓愈這樣寫道:辦理文書時,辦事小吏懷抱已經(jīng)完成的案卷找到縣丞,左手把案卷前部卷起來,右手遞上筆,站直了看著縣丞,說道:“你應(yīng)該在這兒簽名?!笨h丞抓起筆,在預(yù)定的位置上小心翼翼地簽上名字,再問辦事小吏是否合適。小吏說:“可以?!惫戮退戕k完了。至于案卷上寫的是什么,縣丞一點不清楚。所以韓愈慨嘆道,縣丞“官雖尊,力勢反出主簿、尉下”。好在庭院里有老槐樹,靠墻有竹子,還有流水,崔縣丞于是每天清掃庭院,培土澆水,然后吟詩作賦。有人問他忙什么呢?他就說:“我正忙于辦公,請勿打擾?!?/p>
宋代州縣的副職權(quán)位又有所提升。王安石初入仕途的差遣,就是去揚州當(dāng)簽書判官,由于在公事處分上常堅持己見,少不了與長官韓琦鬧矛盾。因為他有通簽文書的權(quán)利,著實讓老韓撓頭。
州縣正副相爭的故事在宋史上很多,據(jù)歐陽修稱,知州、通判相爭時,通判的氣焰甚至高于知州,曾經(jīng)揚言,要對知州實行同級監(jiān)督。有個叫錢昆的杭州人,喜歡吃螃蟹。他原在中央任職,后來請求外放去做知州。人事部門問他想去哪個州,他說只要是出產(chǎn)螃蟹、又無通判的地方就行,可見知州對通判敬畏到了何種程度。
明代起,地方正官權(quán)力反彈,即便是同知、縣丞這種有“二堂”、“二尹”名義的第一副職,也不再有過問全局的職權(quán),而是依慣例由正官委派,分管某一方面的工作。但若對正官的施政方針或具體處置有意見,也可以直接向上級申訴。副職難于駕馭,所以許多正官以裁減乃至清除副職為快事。本文開篇所述海瑞建議要求為興國縣減副,固然有裁冗省費的正大名義,或許也有類似動機。以他那種雷厲風(fēng)行的個性,來自左右的制約自然是越少越好。
何良俊記載過這樣一件事,嘉靖時,先父做糧長,常在府縣中聽候差遣,親見親聞松江府的同知吳獻臣是如何與知府劉琬相處的。按照慣例,每天早上知府升堂與同僚相見后,副職官員各自回自己的辦公室辦事,惟獨吳獻臣偏偏不走,就在府堂一側(cè)坐著,監(jiān)視劉琬辦理公事。一旦劉知府言行稍微有什么不當(dāng)之處,吳獻臣馬上當(dāng)面指責(zé)。說起來劉琬也是一個在官場上頗有聲望的官員,怎么能夠心甘情愿受到這種制約呢?有次他看見吳獻臣不走,就故意不辦公,干脆和他相對而坐,忿忿地說:“看你有能耐閑坐到什么時候!”吳獻臣也不甘示弱,悠哉悠哉地捉一只虱子放在桌上,在虱子周圍吐一圈唾沫(據(jù)說虱子怕唾),然后直視劉知府道:“看你這家伙能走到哪里去!”
再如萬歷時廣東番禺的縣丞唐同,也是類似角色。有一回他去見知縣議事,正好遇見知縣與“詩友”在堂上歌詠唱和,當(dāng)場板下臉來教訓(xùn)正官說:“縣堂自有政事,放著堂堂正事不做,吟詩作對有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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