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對各類票據的審計
在行政事業(yè)單位審計中發(fā)現,有些單位票據的管理和使用中存在嚴重的漏洞。一是有些單位票據領用和核銷未辦理任何手續(xù),容易形成“小金庫”。如某行政單位的下屬部門用財政收款收據三年在上級相關部門收取業(yè)務費等三萬多元直接用于支付招待、補助等,未辦理票據核銷手續(xù),其收支也未納入單位統(tǒng)一核算;二是有的單位將財政票據提供給其他單位和個人使用,導致稅款流失,有些單位未按規(guī)定使用財政票據。如某事業(yè)單位用財政收款收據替別人代開近二萬元的引水管道維修工程款。有些單位還私自購買大量的自制收據,不僅脫離了財政監(jiān)督,而且造成單位收支核算不實;三是票據使用不規(guī)范,有些單位為了謀取小團體利益,采取開“陰陽票”或自制收據套取現金,逃避財政部門監(jiān)管,形成“帳外帳”;四是票據檔案保存不完整,有些單位作廢的票據保存不完整,有的收據聯(lián)未收回,有的只收回了報查聯(lián)。
由于行政事業(yè)單位票據種類較多,有的數量較大,多數情況下審查票據的工作量較大,在審計時容易被忽視。因此,審計人員在對各類票據的領用和核銷管理審查時,應對票據購領證進行審查,注意對已使用而未收款的票據進行核對,特別是對那些未使用財政票據而用自制收據的單位更應特別關注。
四、對往來款項的審計
審計人員在現場審計時對行政事業(yè)單位的專項資金收支比較重視,但對單位的其他往來款項往往容易忽視。審計發(fā)現有些單位的內部往來管理混亂。一是內部往來科目長期未對帳,審計發(fā)現不少單位,內部往來款項多年不對賬,有的根本無法對帳;二是記帳依據不一致,內部往來掛帳隨意性大。有些單位使用一些白條、領導批件、工程完工單或自制收據,有的記帳雙方不同時記帳,特別是一些單位之間的臨時借款,出借方已憑借據記帳,借款方未記帳,有的為了應付上級專項檢查隨意掛帳,造成帳實不符;三是經辦人報銷費用未及時收回借款,個別單位因經費緊張,財務人員責任心不強,直接憑單據全額給經辦人打欠條掛賬,未及時沖消原來的借款,造成虛增資產、負債;四是人員調動時未及時結算,長時間掛賬。如某單位掛賬人員已調走十幾年,但在原單位還有其應收應付款項,未進行清算。
因此,應加強對行政事業(yè)單位內部往來款項核算的監(jiān)督,督促行政事業(yè)單位及時對帳、轉帳,確保行政事業(yè)單位內部往來帳帳相符、帳實相符。
審計人員在行政事業(yè)單位審計中如果對以上幾個方面加以關注,一定能有效地降低審計風險,更好地強化審計監(jiān)督。(湖北省長陽縣審計局 邱衛(wèi)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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