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性債務水平安全可控 2011年新增僅3億
2012-03-15 11:39:25??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責任編輯:林晨昱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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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14日的記者會上就地方政府債務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強調對地方債務的處置,將“妥善處理存量,嚴格控制增量”。 在記者會上,溫家寶強調中國政府債務的負擔率和赤字率目前處于較低的水平。他表示,政府性債務水平是可控的、安全的。2010年,政府主動審計了地方債務,總規(guī)模為10.7萬億。2011年,新增債務僅有3億,其中新舉債21536億,償債21533億。 “對于(地方債)增量,今后所有的地方債務,都必須列入財政預算和決算,接受同級人民代表大會的監(jiān)督?!睖丶覍殢娬{。 據《每日經濟新聞(微博)》記者了解,目前地方債務分為兩種:一是中央代為發(fā)債,已經納入預算體系;除此之外,地方政府還通過投融資平臺向商業(yè)銀行貸款,后者一直游離在預算之外。而如何界定融資平臺債務,是否將其全部納入預算體系,已經成為政策考慮的重點。 此前,國家稅務總局前副局長許善達建議,應編制政府的資產負債表,通過統收統還的方式償還。 據媒體估計,今年將有1.84萬億元的地方政府債務到期,其中,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達到1.298萬億元,政府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為2972億元。 溫家寶表示,對已有的地方債務,主要是通過分類管理、區(qū)別對待、逐步化解的原則加以處置。他解釋說,對于有現金流和收益的優(yōu)質資產,將通過它的收益來進行償還;對于公益性項目,要通過政府,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負責償還。 事實上早在2010年6月,國務院曾發(fā)布《關于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指出要抓緊清理核實并妥善處理融資平臺公司債務,對還款來源主要依靠財政性資金的公益性在建項目,除法律和國務院另有規(guī)定外,不得再繼續(xù)通過融資平臺公司融資,應通過財政預算等渠道解決。 溫家寶還特別提到,在償還地方債務中,也會采取市場化的辦法。比如資產處置、項目轉讓和股權出售。 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中國經濟評價中心主任劉煜輝(微博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采訪時表示,不同的項目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是否適合市場化、債務本身未來的收益和風險狀況等都很重要。 國家信息中心經濟預測部世界經濟研究室副研究員張茉楠表示,地方政府沒有錢、也不想繼續(xù)的項目,可通過轉讓的方式,讓民間資本來接棒,實現投資主體的轉換,通過項目轉讓的形式來補償地方債務?!暗P鍵是項目能否產生現金流、風險是不是低、收益是不是高、是否有人愿意接受這個項目的轉讓,要能轉出去才行?!?/p> 張茉楠表示,解決地方政府性債務的長效機制是開源節(jié)流,節(jié)流可以通過短期內減少地方債務來消耗存量,但未來的源頭是關鍵,地方政府財源的解決需要深度推進分稅制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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