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說:“天之道損有余而補不足,人之道則不然,損不足以奉有余?!本同F今的炒房現象而言,是在“損不足以奉有余”。而一個賢達的政府,自會善于運用自身的職能,調劑社會盈虧,不僅使貧者富者各得其所,而且使各階層的日子都越過越好。而稅收制度歷來是一個重要的調劑手段。
有輿論說“近年來國內擬收物業(yè)稅的消息,曾引起民眾的普遍不安”,筆者就疑心這種輿論是個煙幕。因為它回避了一個事實:粗看物業(yè)稅收不收是一個問題,其實更重要的,卻是怎樣收或以什么名目收的問題。假如物業(yè)稅“不論你有幾處房產,稅率都一視同仁”,那就只能說是又一次的劫貧濟富,而毫無調控意義。
通過調節(jié)稅收抑制房價,在國外早已不乏其例。新加坡也曾出現過房地產過熱現象,政府就征收過100%的個人所得稅,迫使炒房者退出,使投機性的需求減少,原來囤積的房子,包括開發(fā)商手上的房子也會吐出來。在韓國,稅率隨著擁有房產數的增高而提高,第二套房產如果出售,各項稅率相加高達50%,第三套則為60%。目前,國內富人動輒擁有幾十套房已不算新聞,若中國能如此效仿,不知有誰還會去炒房?房價怎會控制不???
實際上,從社會和諧穩(wěn)定發(fā)展的需要出發(fā),一個合理而又積極的稅收制度,其原則理應是對生存性的需求予以保障,改善性的需求給予扶植,對奢侈性需求適當平抑,對投機性行為要加以打擊,針對住房問題亦是如此。為此早有專家建議,應對購買第一套自住房者免征物業(yè)稅或實行極低稅率,對第二套住房及以上的所有者征收超額累進的物業(yè)稅,這樣可以有效地打擊房地產投機活動。
其實,不用專家,這個算術平頭百姓也懂??善婀值氖牵蹅兊臎Q策者們面對這個選擇,竟忽然一個個地都變成了哈姆雷特:“做,還是不做?這是一個問題?!边@讓普通百姓不能不懷疑,控制房價,非不能也,實不為也。
說到底,房價能不能控制,怎樣控制,就是決策者的“臀部”到底坐在哪一邊的問題:是坐在炒房族、開發(fā)商們一邊,還是普通百姓一邊?是愿不愿意采取上述抑制投機的稅收政策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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