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招考一年熱過一年,對應試者的條件要求比較嚴格也不足為怪,但看到下面這個職位的要求,相信還是會讓人一頭霧水:應試者要有2年的“捕犬”經(jīng)歷才可以報考。(12月2日 錢江晚報)
筆者寫這篇時評的目的是想澄清這條新聞題目完全曲解了杭州市公務員招考目錄的意思,招考目錄當中是要求“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jīng)歷”,以后從事的可能是“捕犬、拆違工作”,并不是要求以前有兩年從事捕犬的工作經(jīng)歷。且看下圖:
截取自浙江省公務員招考目錄
沒看過招考目錄原文的很可能會被錢江晚報的報道誤導,“兩年捕狗經(jīng)歷”實在荒唐,完全不符合人們的思維邏輯,于是筆者去尋找招考目錄核實;看過招考目錄的人,只要腦子還清醒的都能看明白,錢江晚報報道與招考目錄的意思南轅北轍。除了”2年捕狗經(jīng)歷”子虛烏有之外,本科和??剖欠褚蠡鶎庸ぷ鹘?jīng)歷也不存在歧視問題,本科學習年限本來就長于??茖W習年限。
新聞記者為了讓新聞具有爆炸性刻意制作新聞標題是情有可原的,但是不能違背新聞真實性的底線,不能曲解新聞本身誤導老百姓。制作“城管需要兩年捕犬經(jīng)歷”這樣的標題有嘩眾取寵之嫌,甚至違背了新聞從業(yè)者的職業(yè)道德,導致的直接后果是引起老百姓對國家招考公務員條件的質(zhì)疑和對城管這份職業(yè)的誤解雪上加霜。
城管和小攤販的矛盾從未平息過,城管執(zhí)法權力的合法性和執(zhí)法方式的合理性都備受爭議,現(xiàn)在城管的新聞總能引起較高的關注度,而且談城管色變,語言中總充滿著不信任和鄙夷,最近曝出的新聞的就有高學歷城管和學生穿城管制服宣誓,對其的負面評價遠遠高于正面評價。
換個角度想想,城管執(zhí)法也是為了市容市貌和社會治安穩(wěn)定,其實他們也是普通的勞動者,調(diào)和城管和小攤販的矛盾,改善執(zhí)法方式除了需要長期的探索,更需要給予城管們理解。這樣想,招考城管時告知報考者以后會從事捕犬工作也就沒什么好奇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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