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公務員錄用制度不妨引入民主原則
www.fjnet.cn?2010-01-07 11:00? 喬新生?來源:中廣網(wǎng)
我來說兩句
公務員考試錄取制度不是勞動模范評審制度,也不是選拔技術精英制度。公務員考試錄取制度是一種國家層面的人才選拔制度,是確保國家機器正常運轉的基礎性法律制度。所以,公務員考試錄取不能面向不同的行業(yè)和地區(qū)分配指標,也不能簡單地等同于高等院校的專業(yè)技能考試制度。我們認為,公務員考試錄取制度的改革應堅持以下原則:
首先,公平選拔原則。如果過分強調錄取工人、農(nóng)民的比例,就會在無形中破壞公務員公平選拔原則,在照顧工人、農(nóng)民比例的同時,把優(yōu)勝劣汰的公務員考試錄取制度,變成一項純粹政治意義上的權力分享制度。所謂公平選拔原則,一方面要求從制度上改變過去那種面向大城市、大專院校畢業(yè)生的考試錄用標準;另一方面要求在法律規(guī)范面前人人平等,不能為了照顧某個特殊的群體而人為地放寬標準。
其次,民主選拔原則。之所以強調公務員必須接受選民的檢驗,根本原因在于,公務員是為選民提供服務的特殊群體,其服務質量的高低應由選民考評。如果公務員選拔變成了考試選拔,那么,公務員改革就會回到古代社會那種“八股取士”的老路上去,就會出現(xiàn)方向性問題。通過考試選拔公務員,不是考試定終身,而是要在資格考試的基礎上,建立一種面向選民的選拔機制??荚囘x拔制度只是一種準入制度,它不是公務員唯一的選拔制度。通過考試取得公務員資格之后,要想從事務官變?yōu)檎展?,還必須接受選民的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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