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網(wǎng)民評選的2009中國十大最具憤怒感城市在網(wǎng)上流傳,昆明、南京、杭州、成都等城市均榜上有名,由于這幾個城市同時也出現(xiàn)在幸福感城市中,網(wǎng)友調侃說生活在這些城市的人們是“痛并快樂著”。(《瀟湘晨報》1月6日)
當一個城市兼具“幸?!焙汀皯嵟睍r,作為一個公民,你更看重哪一個?作為城市的管理者,又該看重哪一個?筆者以為,“憤怒感”背后隱藏的民意表達,遠遠比自娛自樂的“幸福感城市”榜單重要。
就民眾的質疑來說,所謂的“幸福感城市”恐怕就僅僅有權力的意義而非權利的意義吧?“唱反調,讓城市更美好”不僅是網(wǎng)友的愿望,更是公眾的意志表達。
從 “痛并快樂著”的調侃中,我們可以發(fā)現(xiàn),質疑的焦點不在城市建設的美麗與否,不在城市的富裕程度,而是集中在公眾的權利保障程度,如對上海的另類評價:以 “鉤子”一詞為網(wǎng)絡點擊量做出了無與倫比的貢獻,以‘黑社會打黑車到底誰最黑‘而成為中國的焦點,以道歉不賠錢、敗訴不處罰掀起中國法制史上的新篇章。等等。
作為城市管理者該如何對待這種民意表達呢?是熟視無睹還是滿足于進入“幸福感”城市行列呢?這是一個問題,也考驗著官員的智慧和勇氣。
對官方來說,應理性面對“憤怒感”城市榜單,而不是抵制或者封殺。官員既要看到民眾對“幸福城市”的渴望,也要看到當下城市治理與民眾期待的差距?!皯嵟?”城市榜單,從一定程度上說,是一種夸張的說法,無非是表達了對治理者的期待和努力的方向。對于這樣的表達,理性的執(zhí)政者應感到慶幸,因為這表明個體把自己作為了社會的一分子,城市的主人翁。
其實,“憤怒感”城市是對“幸福感”城市榜單的有益補充,二者并不是截然對立的,相反,都有一個共同的指向。之所以“憤怒”,是因為“愛之深,恨之切”,是因為都有著建設共同美好家園的愿望。這樣的“憤怒感”城市榜單出籠是建設性的,而非破壞性的。
“ 憤怒感”城市出現(xiàn)的深層次原因,是公眾權利渴望得到張揚和公權對私權保護力度不足的矛盾折射。從對石家莊“三鹿毒奶天怒人怨,受害兒童不賠錢”等城市的判斷來看,都是去年一連串公民權利受到傷害后的典型情緒表達。“憤怒感”城市的出現(xiàn),告訴我們,一個城市幸福感的高低,主要取決于對民眾權利的呵護和張揚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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